中国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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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翻译研究基本范式理论框架与前景展望

引言

歌曲在音乐学中指“有伴奏无伴奏的短的声乐作品”(肯尼迪,2001:1096),包括歌剧、德国艺术歌曲(Lieder)、法国歌曲(Melodies)、民谣、流行歌曲、音乐剧(musicals)等多种类型。歌曲翻译研究是对上述各类型歌曲现象展开的系统研究。二○○八年以来,歌曲研究领域发展迅猛,形成了以彼德·洛(P.Low)、克劳斯·凯恩铎()、约翰·弗兰森()、玛尔达·马特奥(M.Mateo)等学者为代表的学术共同体。世界知名出版社争相推出相关专著,包括《译者》(TheTranslator)、《视角》(Perspective:studiesintranslalogy)在内的重要译学期刊亦推出专刊,更有专门网络空间如为学者、译者和传媒业提供在线资源。歌曲翻译研究正逐步摆脱过去边缘研究的地位,表现出对象多元、目的多维、方法多样等特点,展现出鲜明的跨学科性。全面审视相关研究,系统梳理这一特殊翻译领域的研究对象、目的、方法和视角,明晰其内在问题,对推进翻译研究的跨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语言至上”还是“音乐至上”?——歌曲翻译之基本范式考察

早期歌曲翻译研究始于音乐学内部。一九一五年,《音乐季刊》(MusicalQuarterly)刊发音乐学家施佩特(S.Spaeth)的论文是目前已知最早的相关研究。论文从音乐和语言两方面讨论了歌曲译者受到的双重限制,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理论参照。一九六四年,著名诗人奥登()发表“关于音乐与歌剧的随笔”“歌剧唱本翻译”两篇被译界整体忽视的经典论文。奥登从诗人和译者的双重视角,解析了歌剧翻译中存在的语言唱本诗性和音乐“即时性”两个不同层面之间存在的种种矛盾,为后续讨论奠定了基本框架。综观之,迄今为止关于歌曲翻译的相关讨论主要围绕“语言至上”(logocentrism)和“音乐至上”(musicocentrism)两种观念展开,形成了不同的范式分野。两大范式下,学界围绕歌曲翻译的本体为何,如何理解诗性、音乐性、歌唱性、表演性等抽象概念,兼涉与之相关的文化记忆、文化认同、历史语境、模态与媒介限制等多个视角,形成了对象多元、目的多维、方法多样的研究态势(见表1)。而这些多元视角的形成,归根结底是由于研究者关注的焦点:“意义中心”还是“音乐中心”各不相同,由此形成的研究问题以及歌曲翻译目的、策略、标准和解决相关问题的理论框架等也存在差异(具体参见后文)。

表1歌曲研究基本范式主导观念音乐至上语言至上研究问题如何实现音乐性的保留与转化如何实现意义的保留与转化研究对象音乐符号(音高、音强、音长、韵律、节奏等)的音乐性语言符号(包括唱本、歌词)等的音乐性唱本/歌词意义唱本/歌词意义生成过程及其背后的历史语境、文化记忆、文化认同等虚拟文化空间的互动研究目标静态翻译策略和原则动态意义生成过程的描述动态翻译策略和原则的建构研究层次微观文本(音乐和语言文本)层面宏观文化(社会文化语境)层面

(一)音乐至上:以“音乐性”为翻译对象

“音乐至上”的观念强调音乐性,将音乐性视作歌曲翻译的主要目的。“极端”的理论家如兰格(S.Langer,1953)将音乐凌驾于语言之上,认为译者应使用“同化”策略(assimilation),用音乐吞噬语言,彰显原剧的音乐性。“温和派”理论家如奥兰多(,1975)却强调音乐与语言的配合,认为音乐所具有的假设性意义有赖于阐释者阐释,语言的意义影响音乐话语的阐释和表达,但诗性的材料应该与音高、音强、音长、音色、节拍等音乐结构配合。无论是同化论还是配合论,“音乐至上”的观念总体认为译者的策略选择是由歌曲的音乐性决定的,译者所受的限制不仅在于音乐结构,同时也在于原作语言结构的音乐性,对音乐性的关照应成为译者的主要任务。

以歌剧翻译为例,阿皮塔等人(Herman,1991)将语言的音乐性作为研究对象,将歌剧翻译目的描述为“翻译唱本应保留原剧中的戏剧、诗歌和音乐”,提出译者翻译时必须考虑原作韵律、节奏、音响和重复四大因素,强调“音符对音符”“重音对重音”等策略。国内学者傅显舟(2012)在分析音乐剧翻译时提出了“语音近似”原则。他认为歌剧唱词应该在“韵律节奏、音节数目、元音辅音”三个方面与原剧相似,译者可保留原曲,用目的语适配原曲。而在孙慧双(1999:304)看来,歌剧翻译仅仅是“译配”,译者还需具有“音乐功力”。所谓的“功力”在特拉文(Tr?vén)看来,是关于“音乐和修辞两方面的丰富知识”(Gorlée,2005:118),当语言与音乐联系在一起时,歌剧的意义已经让步给音乐性,成为主要的翻译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