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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调”题材研究论

本文讨论的似乎是一个老套陈旧的题目。因为,概括一篇课文的“中心思想”,我们从小学语文课上就开始习练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五四”以来,学术界研究文学作品,一直有人这样在做,确乎谈不上什么新意。但是,老套题目是不是就没有必要去做?做起来、做出来没什么意思?一定构不成新的学术意义吗?那要看这个问题解决了没有。如果解决了,还要看是假解决了还是真解决了,解决的前提是什么,运用了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实证材料,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步骤解决的。

什么是“内容”?“内”是“内部”、“里面”,“容”是“承载”、“包含”、“容纳”。“内容”是事物内部的整体状态或概括性、根本性实质,是构成事物内在诸要素的总和。“文学作品的内容”,是反映在作品中的客观现实生活及其显示的思想倾向,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已经文字化了的客观现实,分为“主题”与“题材”两个部分。

“主题”是作品中描绘的社会生活显示出来的思想核心,古代文论把它叫做“意”、“义”、“旨”、“题”、“理”、“志”、“主脑”。“主题”不是作品的主要“题材”,也不是作者的创作意图。“思”与“想”都是“思考”、“思索”,作为名词的“思想”,常指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或想法。文学作品的“思想”,包括作品“题材”流露出来的作者之主观意识与情感,也含有听众、读者、研究者对于“题材”之文字情感倾向或意义倾向的看法——主客观统一基础上之诸多主观性意念或观念。“中心思想”——作品“思想”的“主干”部分,貌似“思想内容”、“内容大意”、“核心思想”、“主旨”、“题旨”、“中心意思”、“思想意义”、“思想性”等。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些概念按照字面意思做个梳理,“思想”、“思想内容”、“内容大意”则成了逐层包含之关系,且“内容大意”包括“中心思想”、“核心思想”、“主题”——作品“思想内容”的核心,又名“主旨”、“题旨”、“中心意思”等。“思想意义”说的是“思想”之作用与影响,“思想性”指的是“思想”之性质,二者与前面诸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相差甚远!这样说来,过去我们回答“中心内容”、“主要内容”、“内容大意”、“中心大意”、“题材主题”、“思想内容”等提问,是该回答“题材”呢?还是该回答“主题”呢?“思想内容”,自然是“思想”修饰“内容”,是该回答“内容”里的“主题”呢?还是该回答“主题”里的“内容”呢?“内容”与“主题”能够并列吗?“主题思想”,是该回答“思想”中的“主题”呢?还是既回答“思想”,又回答“主题”呢?艺术界都讲作家在“疾书”之前,常常反复选择“题材”,再三提炼“主题”,以便纲举目张地统领“题材”,得到正确集中、深刻新颖的“主题”。可是,千选万择出的“题材”与写入作品的“题材”都叫“题材”吗?前者恐怕是“材料”吧?作者从“材料”里提炼出来的“主题”与受众从“题材”里提炼出来的“主题”都叫“主题”吗?前者应该是“写作意图”吧?有时,文学作品复杂多样的“思想”纠缠在一起,连作者自己也说不清楚,受众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因此,如何让听众、读者、研究者直接回答某一文学作品的“主题”且取得共识,便成了一件难事。

类似“主题”的许多概念无论在理性上如何推敲,要寻找它的具体“内容”,只能从作品“题材”里来,即“主题”从“题材”中产生。“题材”分为广狭两意。广义“题材”,是作品反映的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狭义“题材”,是构成文学“内容”之主要因素,是塑造文学形象的客观生活材料,是作品描绘的那一组有着内在联系、相对完整的具体事物,是艺术家的主观内心世界与客观现实生活反复融合后的产物,即作品中具体描写的生活事件或生活现象。艺术作品一旦面世,就成了一些客观存在的材料了。“题材”与“素材”——作家在生活中积累的、留存于记忆和笔记中的、尚未经过选择、集中、提炼、虚构的原始生活材料有别,也与作者千挑万选后即将写入作品的“材料”有别。“抒情类作品题材”以创造意境为目标,注重片段生活景象的勾画。“叙事类作品题材”包含人物、事件、环境等,且事件由链接的情节构成,环境分为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两个部分。只有“题材”,才能使我们相对明确地看到作者在他的文学作品里主张、倡导、讴歌什么,抵制、反对、鞭挞什么,在哪些人、哪些事、哪些问题上思索、疑虑、迷惑、矛盾、徘徊、怅惘、伤叹、愤怒……